视点:环保PPP“有毒”怎么解?
环保PPP“有毒”怎么解?专家:地方财政付费不可持续,须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
碧涂水处理技术网小编配图
短短两年里,PPP在环保产业中已经从人人争抢的“金苹果”,变成了害死白雪公主的“毒苹果”。从2018年开始,不少民营环保企业陷入财务困局。根据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数据统计,在100多家环境上市公司里,一年多来大约有近20家公司碰到了资金难题,包括东方园林、启迪桑德、碧水源等头部环保民企,他们或引入国资背景的战略投资,或出让控股权,靠“卖身”才得以暂时脱困。
业界普遍认为,尽管这些危机与外部经济下行、金融去杠杆、自身的盲目扩张等因素不无关系,但PPP规范管理更加严格可能是引爆这一轮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在此次危机中遭遇较强冲击的上市企业中,有60%的企业业务范围涉及PPP项目,其中78%的企业拥有大规模黑臭水体治理、河道治理等非经营性环境项目。
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对《华夏时报》记者表示,环保PPP模式的根本问题就是政府没有新的收费渠道,而仅仅是用财政收入来支付环境治理项目,是不可持续的。他建议,PPP项目必须建立受益者付费的市场化回报机制,构建环保资金投入的可持续运作机制。
环保PPP,从鲜花着锦到折戟沉沙
PPP模式,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,是2013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动的一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运作模式,旨在通过私营企业、民营资本与政府的合作实现合作共赢。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推动下,大量基建领域的项目都广泛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,有着公共属性的环境类项目也不例外。尤其是水务和园林领域PPP项目集中,大量投资额动辄十几亿元、多则上百亿元的PPP项目出现。
一些企业受益于PPP,规模急速膨胀。例如被称为“PPP第一股”的东方园林,在园林市场萎缩的大背景下大举进军水环境治理市场,2016-2018年频繁斩获PPP项目订单,中标金额分别高达416亿元、715亿元、408亿元。在PPP项目的推动下,2018年东方园林总营收为132.93亿元,净利润为15.96亿元,与2009年相比涨幅都在20倍左右。另一个例子是老牌环境民企碧水源,2018年年底PPP订单占全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的80%。
然而,2017年底财政部发布了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》,提出要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,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。受这一政策影响,一些伪PPP项目被清除出库,新增项目数量也降了下来,加之金融去杠杆作用,一些企业“借新还旧”的融资方式不灵了,债务违约风险开始集中显现。
规模野蛮扩张的代价是企业债台高筑。水务、园林、垃圾等环保项目大多是重资产项目,部分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,往往采取短债长投、融新债偿旧债的办法来溢价收购和竞标投资,靠PPP项目滚动融资来维持运营资金流动。
东方园林遭遇发债遇冷后财务压力陡增,从2018年3月到2019年2月共计兑付约77.60亿元才将短期债务偿还完毕,2019年三季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.86亿元。
东方园林称,2019年上半年由于金融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,加之自2018年年底以来集中偿还了大量有息债务,公司主动关停并转部分融资比较困难的PPP项目,控制了投资节奏,减少了运营投入,此外营业收入减少的同时费用持续发生,特别是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,导致公司前三季度整体业绩出现亏损。
专家建议:回归本源,完善制度
5年的时间里,PPP制度让环境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,也令产业遭遇泡沫刺破后的动荡。
最近一年来,不仅仅是东方园林一家断臂求生,终止、关停PPP项目近期在环保领域已经不算“新闻”了。仅今年11月当中,另一家头部环保民企启迪环境终止了位于湖北、甘肃的3个项目,6-7月盛运环保、天翔环境等企业也纷纷终止了部分PPP项目,涉及资金超过百亿元人民币。
“依靠过度举债的资本驱动模式已不适合现阶段产业现状,决策者应时刻牢记‘投资是有风险的,借钱是要还的’,谨慎投资参与规范的PPP项目。”骆建华建议环境企业回归本源,收缩产业布局,打造关键环境技术设备和管理服务创新的核心竞争。已经陷入债务危机的环保企业,需要妥善改善债务结构,避免财务风险蔓延,一方面可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,另一方面可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,拓宽企业融资渠道,降低融资成本。
然而对于企业来说,终止项目是只是管控风险的方法之一,在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环境产业3.0时代,PPP模式仍是未来市场化机制的优选之一,彻底抛弃这颗“毒苹果”并不是最佳选择。在骆建华看来,要解决PPP制度给环保企业带来的问题,最重要的是完善顶层设计,也就是建立受益者付费的市场化回报机制。
2002年市政公用事业开展市场化改革后,环保产业在十几年的发展当中形成了两种主要收费机制,一种是“污染者付费”,另一种是“使用者付费”。工业污染治理一般实行污染者付费,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专业化治理污染;而城市环境设施建设,一般实行使用者付费,再加上财政资金可行性缺口补贴,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污水、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。因此,此前的环境基建设施投资运营体制以“使用者付费”为基础,形成了BOT、TOT为主导的融资模式,企业可以获得持续的投资回报。
然而,随着环保项目从过去单纯的污染整治扩大到生态建设范畴,过去的收费机制也面临新的难题。“过去是这里有污水就把污水处理完,有垃圾把垃圾烧掉,这是污染治理。现在是有污水了,光处理掉还不够,还要把已经被污染的河道给治理了,治理完还要把周边搞成一个湿地,防止面源污染。所以说河道整治、黑臭水体整治完全就变成一个公共产品,既难找到谁是污染者,又很难说清楚谁是使用者,只能由政府来承担。”骆建华说。
这一机制显然不可持续。在推行PPP制度之前,地方政府受制于财政收入和增长速度,无法提供辖区内公共环境治理服务。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后,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,未统筹考虑长期运营的财政承受能力就盲目上马大批PPP项目。由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远低于PPP项目服务费用支出速度,政府财政赤字持续扩大,应付账款总额激增,项目拖欠费用情况也日益严重。而对于投入PPP的企业而言,基建前期初始资金需求大,沉淀成本高,回报期长,且单纯依赖地方财政为付费主体,如果出现拖欠费用,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财务风险将会更大。
因此,他建议对于区域绿化和流域河堤整治等生态改善类项目,首先需要建立受益者付费的市场化回报机制,通过环境改善带来了地产升值、旅游业发展等,都应该有相应主体为之付费,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可持续运作机制。“比如说河道整治好了,直接受益者首先是买下周边这些地的房地产开发商,土地价格升值了,房地产的价格也跟着升值,所以应该从土地出让金里加上这一部分,让开发商为环境改善付费。”他表示。来源:华夏时报作者:刘诗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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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P(Public-Private Partnership),又称PPP模式,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,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。在该模式下,鼓励私营企业、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,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。
按照这个广义概念,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,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,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。与BOT相比,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,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,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、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。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,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,信息也更对称。
PPP是Public-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,指在公共服务领域,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、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,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,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,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。
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,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、准公共领域。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,还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,涉及行政体制改革、财政体制改革、投融资体制改革。